陽春市水質凈化有限公司環境信息公開
發布日期:2017-02-17 瀏覽次數:20374
一、基礎信息
企業名稱:陽春市水質凈化有限公司
組織機構代碼:91441781764906881R
法人代表:耿峰
生產地址:廣東省陽春市春城濱江路100號
聯系人及電話:余德強15975650998
生產經營及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
生產周期:常年生產
產品及規模:廢水處理,設計日處理能力6萬噸,采用A2/O表曝型氧化溝污水處理工藝,處理后出水排入漠陽江,廢水排放口編號為WS-20001-1。
二、排污信息:
1、主要污染物
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均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法律、法規,所有污染物排放均有具備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排放情況的抽查和監測,污染物排放處于完全受控狀態。

備注:排放濃度取自陽江市環境監測站出具的《陽江市環境監測站監測報告》(陽環監測水字(2016)1208 -A007號)(見附件1)
2、排放方式:連續排放。
3、排放口數量和分布情況:廢水排放口1個,編號為WS-20001-1。
4、排放標準:
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排放標準,總磷執行國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
噪聲排放
公司噪聲排放嚴格執行國家標準GB 12348-2008。
危險廢物處置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試行)》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污水廠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泥必需要達到減量化、無害化、穩定化、資源化的處理處置?,F對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泥交由“陽春市豐園污泥處理有限公司”處置。
4、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情況
化學需氧量、氨氮減排量如下表。

三、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公司環保配套設施已按國家、行業有關標準配置齊全。主要環保在線監測裝置安裝運行正常,并與陽春、陽江市環保局聯網,地方環境保護監測站對公司環保設施的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測。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
陽春市水質凈化有限公司一期工程2003年8月按國家有關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廣東省環境保護工程研究設計院編寫了《陽春市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提交當地環保部門。二期工程2010年7月按國家有關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編寫了《陽春市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1年1月27日,陽春市環境保護局對《關于陽春市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表的批復》。(見附件2)
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六、環境自行監測方案
陽春市水質凈化有限公司自行監測方案
(方案編號:76490688-1)

陽春市水質凈化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1、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陽春市水質凈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耿峰
所屬行業: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
生產周期:常年生產
地址:廣東省陽春市春城濱江路100號
聯系人:余德強
聯系電話:15975650998
電子郵箱:765110639@qq.com
主要生產設備: 提升泵、曝氣機、回流泵、推流器、帶式壓濾機、加藥泵、紫外線消毒系統。
廢水處理及排放情況:設計日處理能力6萬噸,采用A2/O表曝型氧化溝污水處理工藝,處理后出水排入漠陽江,廢水排放口編號為WS-20001-1,具體處理工藝流程見圖1。
2、監測內容
2.1 監測點位布設
全公司污染源監測點位、監測因子及監測頻次見表1,平面布置及監測點位分布見圖2。

圖1 廢水處理工藝流程圖

圖2 公司平面布置圖及監測點位分布圖


2.2 監測時間及工況記錄
記錄每次開展自行監測的時間,以及開展自行監測時的生產工況。
2.3 監測分析方法、依據和儀器
監測分析方法、依據及儀器見表2。


2.4監測質量保證措施
2.4 監測質量保證措施
2.4.1以手工監測方式開展自行監測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①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②具有與監測本單位排放污染物相適應的采樣、分析等專業設備、設施;③具有兩名以上持有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組織培訓的、與監測事項相符的培訓證書的人員;④具有健全的環境監測工作和質量管理制度。
2.4.2以自動監測方式開展自行監測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①按照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自動監控技術規范的要求安裝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聯網,并通過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驗收;②具有兩名以上持有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頒發的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培訓證書的人員,對自動監測設備進行日常運行維護;③具有健全的自動監測設備運行管理工作和質量管理制度。
2.4.3監測過程嚴格按各項污染物監測方法和其他有關技術規范進行。
2.4.4監測所用計量儀器均應經過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2.4.5水樣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樣;實驗室分析過程加不少于10%的平行樣;對可以得到標準樣品或質量控制樣品的項目,在分析的同時做10%質控樣品分析;對無標準樣品或質控樣品的項目,且可進行加標回收測試的,在分析的同時做10%加標回收樣品分析。
2.4.6噪聲測量前后用標準聲源對聲級計進行了校準,測量前后儀器的示值偏差值應小于0.5dB。
3、執行標準
各污染因子排放標準限值見表3。
表3 各污染因子排放標準限值


4、監測結果的公開
4.1 監測結果的公開時限
1、自動監測數據為每2小時監測一次,實時公布監測結果,次日公布日均值。
2、手工監測數據于每次監測完成后次日公布。
3、遇到節假日則在節假日上班后第一天公布節假日期間的自行監測數據。每年一月底前公布上一年度自行監測年度報告。
4.2 監測結果的公開方式
在廣東省重點污染源綜合管理平臺:www.entser.gdep.gov.cn上公布,公眾查看地址:www.epinfo.org。
5、監測方案的實施
本監測方案于2016年2月26日開始執行。
附件 1 監測報告






附件2:二期環保批復


附件2:一期環保批復
